关于加强试验管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及项目经理部:
近期,公司在施项目多次出现:标准养护28d混凝土试件强度检测不合格、同条件养护600℃混凝土实体检测不合格、直螺纹钢筋套筒连接试件检测不合格、钢筋焊接试件检测不合格、进场原材复检不合格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各分支机构及项目部经理部要根据自身情况自查自纠,杜绝以上现象的再次发生。
对此,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各分支机构及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程提出以下要求:
1、 选择信誉良好的材料供应商,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2、 进场材料,同一品种、规格、类型按试验规程及时进行复检,复检报告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试验员,并持证上岗。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定期对试验员进行培训,促使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业务水平;坚决杜绝由试验员以外的人员制作、送检试件。
5、 试件在送检前,必须仔细核对送检试件的制作日期、施工部位、养护时间等,严禁将不明确、不合格、不到期的试件送检。
6、 注意项目实验室的选择,一旦确认合格的实验室,项目部需加强与实验室的沟通,专职试验员须掌握项目部所需送检试件的试验流程,避免出现因疏忽大意导致的低级错误。
上述要求各分支机构及项目经理部须严格落实、整改,如再次发生因试验不合格被各区、县质量监督站通报整改的,集团公司将对其处以2000元—10000元的罚款。